网吧上网生盗心 趁人不备盗电车

  发布时间:2014-05-28 16:09:07


    网吧上网却趁人不备,盗走电动车钥匙,随后又叫来两人将电动车盗走。河南省内乡县检察院提起公诉,5月28日,内乡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方某、程某、张某管制各一年,并均处罚金人民币5000 元。

    被告人方某、程某、张某,系湖北省谷城县人。2013年6月6日下午,被告人方某到内乡县师岗镇某网吧上网,趁人不备将紧邻电脑桌上一串电动车钥匙带走,用钥匙上的遥控器确认电动车停放位置。后回到师岗镇某社区的工地上,与被告人张某、程某预谋后,由张某驾驶两轮摩托车带着程某、方某回到网吧门前,程某利用钥匙将受害人胡某停放在网吧门口东侧过道入口处的新蕾牌白色踏板电动车盗走,后三人一起逃离现场,回到工地,并将电动车隐藏在工地上新盖的房子中。案发后,被盗电动车经公安机关追退失主。经鉴定:被盗电动车价值2790元。

    内乡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方某、张某、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共同盗窃公民合法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且系共同犯罪。鉴于三被告人到案后,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具有悔改表现,主动缴纳罚金,且赃物已追退失主,可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有关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F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