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日报》:巧解果农烦心事

发布时间:2014-04-21 08:47:32



  调解一线

  本报记者 吕文杰

  三月桃花别样红。但对内乡县西东凹村村民张某来说,心里咋也“红”不起来——自己的桃树园打起了官司。

  张某7年前与村委签订了果园承包合同,一家人精心管理着果园,眼下已进入盛果期。按正常年份,年纯收入有望达到5万多元,加之当地已成立油桃专业合作社,销路不发愁。但张某管理山上果园,必须经过山下相邻潘某的果园,潘某以张某以前碾压、碰撞自己的果树、造成损失为由阻挡张某通行。经村支两委多次协调并没有奏效,张某一纸诉状将潘某告上法庭。

  由于该案件涉及地役权纠纷,法院按正常的诉讼程序审理,需要3个月时间。但农时不等人,如果果园因诉讼疏于管理必定减产,损害的是果农的利益。3月30日,在受理该案的第二天,该县法院立即启动“涉农高速通道”,院长柳殿奎亲自指派两名调解经验丰富的审判员前往处理。

  法官通过走访了解、现场勘验后,耐心给潘某讲解关于地役权相关法律规定,同时,指出张某管理自己果园过程中给潘某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补偿。经法官与原、被告充分协商,双方达成《通行补偿协议》。签字后,张某拉着法官的手,感动地说:“这样的法官我服气!”4

  上图为法官到张某的果园了解有关情况。本报记者 吕文杰 摄

《南阳日报》:http://epaper.01ny.cn/http_rb/html/2014-04/21/content_114351.htm

文章出处:《南阳日报》2014年4月21日A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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