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内乡县法院将刑事审判法庭“搬”进该县第二人民医院病房,对一例诈骗犯罪案件进行了开庭审理。
2010年3月至2012年5月,张某伙同杜某等9人,利用看病消灾、封建迷信、破灾去邪等欺骗手段,先后10余次在湖北、河南两省27个区县诈骗27名农民现金32万余元。因张某有病需要动手术,在医院接受治疗,不能到庭接受审判,该院遂根据张某病情,决定把法庭“搬”进医院,在病房内对张某诈骗犯罪一案进行开庭审理。
庭审中,躺在病床上的被告人张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对法院的人性化审判表示感谢。考虑到判决对张某治病的影响,法庭没有当庭宣判。临行,法官嘱咐张某好好养病。
记者王海锋通讯员程相鹏程振华郑潘柯摄影报道
《河南法制报》:http://newpaper.dahe.cn/jrab/html/2014-01/03/content_1011699.htm?div=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