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晚10时,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民事巡回审判法庭在内乡县板场乡某村村委会成功调解一起借款纠纷案件。
被告席某因办养殖场借原告内乡县某银行10万元,合同约定被告人席某于2013年5月1日偿还本息。席某由于经营不善,到期后一直未能偿还,原告多次催要未果,将席某诉至法院。办案法官多次到距离县城百余里的被告家中寻找,但始终没有找到。经法官走访得知被告席某为躲避债务,常常早出晚归,遂决定就地等待被告归来。
18日,直到晚上8时30分,终于等到被告,待法官说明来意后,被告当场表示愿意配合法庭工作,在法官的建议下双方来到被告所在村委会进行协商,使案件得以顺利调解,此时已是晚上10点。
《中国法院网》http://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13/11/id/114649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