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畅通监督渠道 提升司法能力

——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侧记

发布时间:2013-11-04 10:34:30


   近年来,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把保障人大代表行使监督权放在首位,着力推动人大代表监督成果在审判工作中的转化,彰显监督成效,得到了人大代表的广泛信任与支持。
           畅通渠道 保障代表行权利
  接受人大监督,首先要保障人大代表监督渠道,方便代表履行职责。为此,该院聘请32名县乡人大代表作为执法监督员,每季度召开一次座谈会,听取人大代表在廉政、审判、执行等方面的意见及建议,并邀请人大代表参加人民陪审工作,对一些有较大影响的案件则邀请人大代表及社会知名人士作为陪审员参与案件的庭审。
  2012年以来,该院所聘请的执法监督员共向法院反馈工作意见和建议10项20余条,且全部被采用并得到落实,有力推动了法院审判执行和队伍建设工作;先后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审理100余件,促进了审判过程的规范和审判质量的提升。
          重视督办 “三个自觉”获赞誉
  审判工作重大事项自觉汇报、廉政建设自觉请求监督、敏感问题自觉邀请参与的“三个自觉”制度,是内乡县法院长期以来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的一项长效机制。
  今年年初,内乡县灌涨镇村民张某在打工时不慎被机器轧伤致残,法庭判令雇主付给张某医疗费等21万余元。官司赢了,雇主却举家外出规避执行。案件执行过程中,张某的妻子到县人大信访,县人大又将案件批转给法院。法院执行人员查明,虽然被执行人外出规避,但尚有财产可供执行。院长柳殿奎当即将这一情况汇报给县人大,并共同研究执行方案,迫使雇主在公开拍卖其财产期间现身,案件顺利执结。
            借力解难 转化成果惠民生
  几年前,杨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内乡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此案被害人家中70岁高龄的老母亲和一双未成年子女失去了经济来源,生活十分艰辛,而杨某家又一贫如洗,无力赔偿。县法院在执行过程中,特邀请人大代表莅临执行现场监督,代表们了解情况后多方筹措资金1万元,并为被害人祖孙3人办理了低保,解决了一家人的燃眉之急。
  嗣后,为破解“执行难”这一顽症,代表们又在人代会上建议政府每年拨付50万元,设立了执行专项救助资金。目前,该县共有176名刑事被害人及家属受到救助,法院此类案件的执行工作也走上良性循环轨道。(《中国法院网》)http://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13/10/id/1109645.shtml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http://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13/10/id/1109645.shtml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