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人民法院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根据河南省南阳市委、市政府及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深入开展“一改双优”(改进作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优化生态环境)的意见,该院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多举措加大环保非诉案件执行,扎实推进“一改双优”活动深入开展,并取得良好的效果。
一是严把立案关,加强在司法审查中的释法析理工作。立案庭加强对环保非诉案件的立案审查,对明显不符合立案标准的案件有效的“拒之门外”;行政庭在对已经立案受理的环保非诉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司法审查时,则注重对相关当事人释法析理。
二是创新执行机制,推行并有效落实相关执行措施。针对法院对不自动停产停业、关闭企业的被执行人或负责人进行罚款、拘留的有限措施并不能对企业主、经营者形成足够威慑的情形,该院积极、主动向党委政法委汇报并建议其出面进行协调。协调不成的,法院向供水、供电部门发出执行通知,并一并通知被执行人拟断水、断电的时间,减少其可能造成的损失,同时保留其生活用水、用电的需求。通过采取断水断电措施有效地执行责令停止生产、经营类行政处罚案件。
三是大胆尝试庭外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双方自行协商和解,申请执行人自愿撤回执行申请而终结案件方式。
四是对于环保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在行政执法及履行职责过程中存在的亟需改进的问题,该院积极调研、反复分析,然后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及时准确合法地向其发出有针对性和建设性的司法建议。今年以来,共发出15条司法建议,使相关部门不断完善其工作方法、管理体制和规章制度,也使法院通过司法建议的形式,延伸审判、执行的影响力,发挥司法监督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