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自觉主动接受人大和人大代表的监督,加强人大代表联络工作,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人民法院实行联络工作一把手负责制,以“一个中心两条线”的双重责任机制对人大代表联络工作责任进行了明确和落实。
建立“院长——办公室负责人——专职联络员”联络机制。办公室设专职联络员,由院长亲自和办公室负责人联系,办公室负责人再和专职联络员联系,专职联络员再和人大代表联络。这样一种联络机制,设立专人专干,使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能够通过稳定畅通的途径行使对法院工作的监督权、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
建立“院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承办人”联络机制。在接到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反馈意见后,院长第一时间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沟通,再将情况反馈给案件承办人。确保了代表人民心声的意见和建议能快速及时的形成一套有针对性的、切实可行的改进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