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乡法院三项措施安排部署学习新修《刑事诉讼法》

  发布时间:2012-06-15 09:39:55


    为进一步端正执法理念、提高执法能力,河南省内乡法院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引导干警学习、掌握新修改的刑诉法,以更好依法惩罚犯罪、维护人民权益。

    一是抓紧组织学习培训。组织全院干警对新修订的刑事诉法全文进行统一学习,理解新刑诉法基本原则、具体内容、精神实质,思想要求;采取专门培训、干警自学、专家辅导、集中讨论等形式加强学习,尤其是加强对证据制度、辩护制度、强制措施等内容的学习,特别注意审判、执行、特别程序过程中新修的内容。努力把学习培训的过程变成统一思想认识、改变执法观念、提高执法能力的过程,将立法原则和精神贯彻到以后审判工作中去。

    二是做好宣传力度和广度。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纸等各种传媒对这次刑诉法修正案出台的背景以及立法原意进行宣传,为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增强广大群众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二是拓展宣传广度。大力开展法律咨询活动,深入到农村、机关、社区、企业、学校、街道进行普法宣传,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约束没有特权、程序规范没有例外的观念,共同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

    三是强化树立三种意识。一是强化人权意识。牢固树立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观念,在审判、执行活动中既准确及时地惩罚犯罪,又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利。二是强化程序意识。认真做好庭前准备、开庭审理、当庭质证等工作,落实证人、鉴定人依法出庭的规定,纠正以往重实体轻程序、重结果轻过程的不良倾向。切实做到实体与程序并重,把程序公正的要求落实到刑事司法活动全过程,二是强化证据意识。严格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合法手段收集、固定证据,确保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都有相应证据证明,据以定案的证据都已通过法定程序审查属实。做到从制度上遏制非法取证行为,从源头上防止冤错案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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