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着口罩作案 仍然难逃法网

  发布时间:2012-06-15 16:04:52


    为了不让人看出自己的真实面目,作案时带上了口罩,却不料法网灰灰,六天后便落网。6月15日,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被告人陈某,河南省内乡县人。2011年10月31日7时许,被告人陈某驾驶一辆本川牌电动自行车窜至内乡县城关镇海天楼南200米处的某网吧,戴着口罩到二楼网吧,在大厅西北角将一台电脑主机上的线拔掉,将电脑主机装进携带的大提包内驾车逃走。2011年11月6日被内乡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经内乡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电脑主机价值人民币1880元。案发后,赃物由公安机关退还失主。

    内乡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公民合法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有关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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