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公民保护庄稼心切 投放3911被判三缓三

  发布时间:2012-04-20 09:56:54



庭审现场


被告人正在接受法庭审判

    一个曾被评为“科技种田明白人”,被授予“道德公民”称号的优秀公民,因不懂法律,为了使自己的庄稼不被牲畜毁损,竟在自己地里下了甲拌磷(俗称3911),结果使他人财产蒙受很大损失,最终受到刑法的制裁。4月19日,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被告人黄某系河南省内乡县人。被告人黄某因饲养牛羊,需要收购本村李某地里的红薯秧,2011年12月下旬,被告人黄某见到红薯秧被羊群吃一半后,遂起歹念,用其家里的甲拌磷(俗称3911)拌玉米粒,撒在李某的红薯地里,12月31日下午,邻村被害人姚某家的羊从此路过,吃了被告人黄某撒的含毒玉米粒,造成18只羊全部中毒死亡。经内乡县价格中心鉴定:中毒山羊总价值18980元。案发后,被告人黄某赔偿被害人姚某15000元。

    内乡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故意在田地里投放含有甲拌磷的玉米粒,造成不特定的他人财产损失,危害了公共安全,其行为构成了投放危险物质罪。鉴于被告人黄某在案发后能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有悔罪表现,可以酌情从轻处罚。由于被告人主观恶意性不大,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没有再犯罪危险,对其依法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可宣告缓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有关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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