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乡法院四个强化构建审判管理体系

  发布时间:2011-07-27 10:26:31


 

今年以来,河南省内乡县法院以审判工作为中心,以制度运行为保障,以科学考核为导向,构建了事后管理与事中管理相合的审判管理体系,提高了审判管理工作的质效。

一是强化审判流程管理。成立审判管理办公室,抽调熟悉业务、责任心强的骨干法官组成审判管理办公室,专门负责案件质量评查、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审判质量效率评估、均衡结案考评等工作。并确定各科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科室审判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

二是强化案件审判质效。以案件质量为抓手,加强事前管理与事中管理,制定《案件审限内结案流程规定》、《审判管理实施办法》、《案件评查奖惩办法》等十余项制度,对立案、诉讼程序转换、扣除和延长审限等6个直接影响审判质效的关键环节进行规范,明确案件审限变更报批的条件、时间和程序等。

三是强化审判业务绩效考核。出台《内乡法院工作绩效考核的规定》,强化考核管理、细化考核指标、分解到各科室、落实到责任人。由审管办负责各业务部门及法官的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调撤率、结案率、执结率、上诉率、发还改判率、再审改判率、信访维稳率、司法统计比例数据等工作,并由审管办定期将考核工作通报全院。

四是强化奖优罚劣制度。制定了《审判管理考评奖励办法》,将衡量审判效果的相关指标纳入考评奖惩体系,从质量、效率和效果三方面对审判工作进行全面考核,重点奖励考核名次在前的部门及负责人,对在考核中连续排名靠后的部门及责任人,严格追责。同时,将考核情况与个人考评挂钩,作为个人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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