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生育支持及权益保障体系仍存短板,制约了生育友好型社会的建设成效。经分析,此类案件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孕产期职工权益保障落实难。“软裁员”现象增多,用人单位以考核不达标、无法胜任工作等为由,未经协商擅自变更孕期职工工作地点,或安排不适宜孕妇的工作内容,并通过降职降薪、克扣工资、取消岗位补贴、拖欠生育津贴、言语排挤等方式向其施压,迫使孕产期职工主动离职。
二是生育诊疗风险突出损害大。医疗机构在产前检查、分娩等关键环节因风险评估不足、诊疗操作不规范、风险告知不到位等过失导致新生儿畸形、窒息死亡及产妇器官切除等严重后果,危及母婴生命健康,且因后续康复治疗费用较高,产生多起衍生纠纷。
三是育儿服务安全保障存在短板。母婴护理服务缺乏规范,部分提供月嫂、育儿嫂服务的家政公司、个人未经资质认定,缺乏专业培训,服务标准不统一,存在护理操作不当、服务内容与约定不符等问题。托育机构安全管理缺位,专业照护人员配备不足,安全防护措施不达标,引发人身损害甚至伤亡后果。
四是家庭支持生育力度不足。因经济压力、育儿观念、抚养义务履行等引发离婚、抚养权纠纷,严重影响家庭和谐稳定。物质保障不足,生育带来的经济开支增加,成为离婚主要诱因。心理支持缺位,产后抑郁、育儿焦虑等心理问题未获足够关注,家庭成员对孕产妇的沟通和陪伴较为欠缺。育儿责任分配不均,男性参与育儿的积极性不高,加重孕产妇身心负担。家庭暴力持续高发,对孕产妇实施言语、精神及肢体暴力,甚至存在出轨、蓄意谋杀亲生子女等情形。
对此,内乡法院建议:一是强化孕期职工权益保障。压实人社部门、工会组织监管责任,常态化开展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专项检查,畅通孕期职工维权绿色通道,简化投诉举报流程,对“软裁员”行为快查快处。二是织密生育诊疗安全防护网。督促医疗机构健全产前检查、分娩风险评估机制,规范诊疗操作流程,严格落实风险告知义务;建立生育诊疗质量巡查制度,对违规操作行为严肃追责问责,建立健全婴幼儿康复治疗救助体系,完善“训练+手术+辅具”全链条补贴机制。三是增加高质量育儿服务供给。建立母婴护理、托育服务机构资质准入、动态核查及岗前培训机制,统一服务标准与操作规范;强化托育机构安全管理,明确照护人员配比标准,完善硬件防护设施,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提升育儿服务质量。四是夯实生育家庭支持基础。建立家庭矛盾纠纷前置调解机制,落实育儿补贴、住房优惠、医疗报销等政策,开展产后抑郁筛查与干预服务,推动形成男女共担的育儿模式,畅通家暴投诉举报渠道,健全联动处置机制,为孕产妇提供法律援助、临时庇护等全方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