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上掉下来个林妹妹,同居之后却被骗,自己经受不住打击自杀,令人扼腕。11月1日,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何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10年11月份,被告人何某在内乡县滨河路边与被害人内乡县城关镇村民王某相识,随后二人同居,何某因为没有钱花就产生骗王某钱财的念头,并于2010年12月3日将王某的一部手机、一辆铃木踏板摩托车及现金600元骗走。12月4日受害人王某因不能承受何某给其带来的打击服毒自杀。经内乡县物价局鉴定王某被骗手机价值456元,摩托车价值3750元。案发后被害人被骗走的摩托车被公安机关追回。
内乡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何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情节恶劣,且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有关规定,遂作出上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