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中院召开全市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11-08-11 16:19:13





811日,河南省南阳中院召开全市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卢光明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省法院民一庭副庭长马军杰等省法院领导莅临会议指导。全市基层法院主管民商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民商事审判庭庭长及中院民三庭部分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由中院民三庭庭长霍晓刚主持。

会议首先围绕如何做好民商事案件的诉讼调解工作进行了理论研讨。与会人员分别结合各自审判工作实践和调解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从如何找准民商案件调解的切入点,如何把握民商事案件调解的方法、技能以及如何能够通过调解更好的服务当地经济发展方面进行了深入的探讨。通过研讨,大家统一了对民商事案件的诉讼调解的认识,交流了调解的方法和技能,提高了在审判工作中实现“案结事了”的能力。

会议分析通报了2011年上半年各基层法院民商事案件发还改判情况,对基层法院民商事案件卷宗进行了抽查评查,并评选出了全市法院优秀民商事卷宗和优秀裁判文书。中院民三庭庭长霍晓刚结合近三年全市法院民商事案件的审理情况,就民商事案件的受案范围、正确确立商事审判理念、商事调解的基本要求等当前民商事审判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进行了专题辅导。省法院民一庭副庭长马军杰在讲话中高度肯定了南阳两级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取得的成绩,对南阳法院民商事案件调解工作经验给予了较高的评价,并结合省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要求,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希望。

最后,中院常务副院长卢光明作重要讲话。他全面回顾了2009年以来全市民商事审判工作基本情况,分析了当前民商事审判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并就今后一个时期做好民商事审判工作提出了以下要求:一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民商事审判工作,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司法实践。时刻把重民生、排民忧、解民难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找准各项审判管理措施与维护市场秩序的切入点、结合点,不断提高服务大局的能力。二是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服务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首要任务。妥善审理好各类民商事案件,主动服务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为中原经济区建设提供及时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三是以“调解优先、调判结合”为原则,努力化解各类民商事纠纷。充分认识调解工作重要性,加强巡回审判力度,拓宽巡回审判范围。把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审理全过程,坚持所有裁判案件调解不少于三次。加强与地方党委、企业、基层组织的联系沟通,建立调解联动机制,推进调解主体多元化。四是加强队伍建设,确保司法廉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强化职业道德教育。做好业务培训,加强队伍职业化建设。规范审判流程管理,加强审判管理制度建设。五是加强调查研究,强化指导监督,努力提高民商事案件的质量和效率。加强对民商事审判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确保裁判标准统一。加强上下级法院对口业务庭协调交流,中院拟发改案件要提前与基层法院沟通,力求达到共识。继续开展优秀审判长等、优秀裁判文书等评选活动,提高整体司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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