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人到河南作案 白天砸车玻璃盗窃

  发布时间:2011-06-15 07:49:58


一江西贯犯伙同他人,长途驾车跑到河南省内乡县,在光天化日之下竟然砸碎轿车玻璃行窃,真可谓贼胆包天。6月14日,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章文兴(化名)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被告人章文兴,江西省抚州市人。20067月被江西省抚州市崇仁区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200711月被抚州市崇仁区人民法院再次以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2010210刑满释放。20101011日上午,被告人章文兴伙同他人(另案处理)预谋后,驾驶无牌照蓝色雪佛兰轿车,从江西省崇仁县驾车窜至河南省内乡县,将停放在湍东镇鑫丰物流有限公司院内被害人王某的轿车玻璃砸烂,盗得一装有9000元现金等物品的手提包;随后又将停放在大成明珠售房部门前的被害人李某的轿车玻璃砸烂,盗得一装有500元现金等物品的手提包。

以上,被告人章文兴参与盗窃两次,盗窃现金9500元。

内乡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章文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合法财产,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且属共同犯罪。被告人系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重新犯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案发后认罪态度较好,主动退缴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有关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F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