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乡法院严把四关做好刑事审判工作

  发布时间:2011-05-30 10:03:21


   今年以来,河南省内乡县法院严把刑事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关,确保了每一起案件经得起检验,做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是严把案件证据关。严格执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通过依法提取客观证据,审查重要物证是否进行司法鉴定,现场勘验、检查,做到关键证人出庭作证,确保审结的案件证据确凿。

二是严把案件事实关。实行了主管院长挂牌督办制度,对刑事大案要案,及时掌握详细情况、严查案件事实情况;同时,召开分析会,对有些案情复杂的案件,组织审委会讨论,最大限度的恢复案件的实事状态。

三是严把案件程序关。通过公开、透明的审判方式,听取控辩双方关于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方面的不同意见。坚持诉辩均衡,保障诉辩双方在法庭上享有均等的陈述、辩解、举证、质证、辩论的权利和机会。

四是严把案件法律观。严格按照刑事案件规范化量刑标准,坚持以“依法”为前提,慎重对待和具体把握“从重”和“从轻”的幅度,做到量刑宽严有度,努力实现同案同果,克服随意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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