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规定

发布时间:2009-03-31 11:31:43


   一、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下列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务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三、起诉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
   超过诉讼时效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当事人的权益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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