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10月20日至2022年12月10日,县委第二巡察组于对县人民法院党组开展了为期50天的营商环境专项巡察。2023年1月15日,县委召开了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主要问题交办会,向我院反馈交办了4个方面问题。内乡法院党组对此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深入研究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认真制订整改措施,持续推动落实。根据巡察工作相关要求,现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开如下。
一、坚持高点站位,坚决扛起巡察整改重大政治责任
内乡法院党组坚持把县委巡察整改作为全院重大政治任务,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抓好问题整改,以巡察整改推动全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深化思想认识,精心研究部署。1月15日巡察主要问题交办会后,内乡法院党组即召开专题党组会,传达学习在巡察集中交办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研究巡察反馈意见,对县委巡察反馈问题进行分解细化,制定了整改落实方案,明确了任务分工。
(二)扛稳政治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内乡法院党组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刘子国同志为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积极联系对接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巡察整改工作全程进行指导。法院各部门、各派出法庭对照整改方案迅速启动整改工作,形成了上下联动抓整改、齐心协力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突出问题导向,强化督促推进。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措施,明确了牵头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建立了全面、详细、精准的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以项目化方式推进整改任务落实。
(四)加强统筹协调,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坚持重点整改与全面整改相结合、巡察整改与标本兼治相结合,抓好建章立制,把制度建设落实到巡察整改的全过程,真正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常态长效、不断加强。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与“观念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等结合起来,确保各项工作互相促进、共同提升,推动内乡法院工作不断取得新发展。
二、坚持真改实改,确保巡察整改各项举措落实到位
(一)针对巡察反馈的“重视不够,牵头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内乡县法院一是严格落实党组定期研究部署营商环境工作制度,各业务部门定期研究营商环境工作,完善例会讨论、督导检查、考核评比、奖惩激励等措施,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率先垂范的示范引领作用,逐级压实责任。截止目前,已召开3次党组工作部署会议,基本形成比较完备的例会讨论、督导检查、考核评比、奖惩激励等措施以及制度。二是定期开展营商环境工作研讨制度,结合当前营商环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研究分析,明确下一阶段工作重点。常态化坚持组织召开每周四民事专业法官会,除研究疑难复杂案件外,通报营商环境指标情况。三是突出对新发展阶段新特征新要求的把握,突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营商环境工作的指示、批示等学习,提高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思想意识,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整改期间,院党组通过集中领学、自学等方式,学习习近平新时代经济思想。四是落实部门长带头研究营商环境工作规定,每名干警都要把营商环境工作和审执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两不误、两促进。要对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进一步补齐短板弱项,认真查找短板和不足,有的放矢,靶向施策,精准发力,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切实解决影响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五是加强督查问责,定期对各业务部门服务保障营商环境的措施其成效进行专项督查,确保各个环节有效衔接、高效运转。各部门、各团队定期不定期签发提醒函、交办函,督促提升各项指标,提醒临近边界指标,对于久办不结案件以及久拖不决问题,由院长约谈。整改期间,签发提醒函7份,交办函43份,对于交办问题,基本化解落实。对于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安排布置各项工作及时监督检查,督促推动情况,对于推动不力的,及时监督问责,整改期间,已进行4次营商环境工作集中督查,在政法委牵头推动下,组织召开联席会议4次,向县级营商办反馈问题1起。
(二)针对巡察反馈的“牵头推动调解工作运行不力,诉前调解有差距。”问题。
一是完善诉前调解工作机制。加强一站式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建设,完善诉前辅导、甄别分流机制,充分利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与其他调解组织相衔接,对适合调解的纠纷,积极引导当事人先行协商和解或者委派调解组织调解,促进化解矛盾纠纷在诉前。二是加强与综治、信访以及总工会、工商联、侨联等群团组织的沟通协调,建立常态化会商渠道,完善各项制度机制,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一步健全完善诉前分流、委派调解、司法确认、管理考核等制度,确保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目标得到贯彻执行。
(三)针对巡察反馈的“压力传导不到位,履职尽责有差距。”问题。
一是切实加强审判管理,发布《在优化营商环境案件中贯彻13710工作机制的意见》,对于案件在诉前调解、立案、审判、执行、委托等流程和节点做出明确规定,保证各节点有效衔接配合。二是切实发挥院庭长监督作用,依托审判流程系统,对于超期限未结案件,自动提请院庭长监管,以督促案件及时办理。三是通过民事专业法官会议、卷宗评查、法律知识培训等方式不断提升员额法官和其他司法辅助人员业务素养,提升法官办案能力与水平。整改期间,多次组织召开民事专业法官会议;法官参加省法官学院业务专项培训;书记员电子送达相关法律知识专项培训1次。四是对于诉前调解案件,逐步走向高标准质证,对于双方争议较大的,可能需要鉴定的,积极引导推动开展诉前鉴定。今年上半年,我院立案庭以及各派出法庭诉前解纷560起,同时经过诉前高标准质证,审理时长大大压缩,平均审理时长缩短至20.09天,同比缩短17.6天。
(四)针对巡察反馈的“创新思维不够,执行难问题破解乏力。”问题。
一是着力提升执行工作能力。以法官大讲堂为依托,组织执行干警参加民法典、执行业务等培训班,鼓励青年干警列席专业法官会议旁听案件,引导执行干警积极参与优秀文书、优秀案例、优秀调研文章等评选活动,比学赶超,共同提高,不断增强执行工作能力和履职本领。二是根据案件收结情况,将结案任务分解到平时,实现均衡结案,从年初开始实行“周分解任务、周通报结果”,防止将案件积压到年底突击结案。提升办案效率。推进“繁简分流、快慢分道、分段集约、规范高效、便捷透明、系统联动、责任到人”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实现财产查控、拍卖变卖、案款发放等关键节点规范化管理。实行事务工作集约化,财产集中查控、程序文书批量制作送达,明确职责分工,统筹资源配置,提升执行效率。对长期未结案件逐案听取汇报、逐案研究解决方案,尽快执结案件。
三、坚持久久为功,不断巩固巡察整改工作成果
下一步,内乡法院将持续抓好巡察整改任务落实。压紧压实巡察整改责任,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狠抓整改任务落实,确保巡察整改取得明显成效。全面梳理巡察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对已经完成的任务,进一步总结提炼,巩固和扩展整改工作成效。对明确时间进度的整改任务,按照方案要求积极推进;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坚持“重点整改与全面整改相结合、巡察整改和深化标本兼治相结合”,深入研究标本兼治举措,着力构建长效工作机制,以高质量的巡察整改成果,推动内乡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
中共内乡县人民法院党组
二○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