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内乡县法院以强化案件审限为抓手,积极完善审判流程管理,不断提升审判工作质效。
一是强化案件审限警示提醒机制。对所有案件,立案庭都要登记造册,每月对包案人员在法定审限内的结案情况进行通报,对审限临近的案件,进行警示提醒,限期催结,对经提醒后仍未在审限内审结的,主要负责人要向院党组作出书面检讨。
二是强化审限速裁机制。立案庭要对新立案件分类登记,做好繁简分流工作,同时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以缩短办案周期;继续民事案件速裁机制,推广刑事案件普通程序简化审,确立类型化案件的专业化审理,提高审理类型案件熟练程度。
三是是完善案件的鉴定、评估之间衔接管理。对该类案件的节点把握应严格按照省高院关于鉴定、评估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加强与司法鉴定中心的横向联系,敦促鉴定中心尽快、尽早地完成委托鉴定事宜,以便及时在法定审限内审结。
四是强化案件网络监督机制。积极推行网上办案制度,对案件从立案、开庭审理、文书送达到结案归档等各环节进行全程网络监控和动态管理,实行审限跟踪、催办督办和案件审限通报,对于申请延长审限的案件,由庭长、主管院长要严格把关,以督促案件在法定审限内审结。
五是强化审限评查考核机制。加大考核奖惩力度,对部分业务庭审限变更随意,领导审批把关不严的及时向全院通报,督促催结,对经督促后仍未审结的承办人要追究责任,同时将案件审限纳入绩效考评,将审限的考核与岗位目标考核结合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