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内乡法院:法官调解离婚纠纷——婚姻之路,且行且珍惜

发布时间:2022-11-17 18:00:47




    家庭矛盾纠纷不仅是法律关系的调整,背后还掺杂着情感、心理、经济和非经济等复杂因素。法官要做的,不单是给出一个判决的结果,更重要的是帮助双方解开心结、解决问题,维系好一个家庭。这是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湍东中心法庭调解离婚案件一贯遵循的原则。近日,又一起闹离婚的夫妻在湍东中心法庭承办法官闫珊珊的努力调解下重归于好。

    小王与小李自由恋爱两年后,于2006年结婚,婚后育有一双儿女。因婚前相互了解不深,随着家庭责任的日益繁杂,双方开始因琐事发生争执,小李脾气暴躁,屡次在酒后对原告进行言语辱骂,小王虽多次好言相劝,但小李仍我行我素。最终小王忍无可忍,一纸诉状将小李诉至湍东中心法庭,要求解除婚姻关系。

    这类离婚案件,在承办法官闫珊珊的手里办理过很多,同样作为两个孩子的母亲,闫法官深知夫妻离婚对于孩子会造成多大的影响。本着挽回一个家庭的初心,闫法官拨通了原告小王的电话。电话中,闫法官耐心倾听着小王的倾诉,对于她的心情和境遇深表理解和同情,在小王发泄完情绪后,闫法官适时对她进行引导,告诉她离婚最残酷的后果不是法院的一纸裁决,而是家庭的破碎会对孩子造成多大的心理创伤和负担,失去父亲或母亲的陪伴,会导致孩子性情冷淡,甚至会因无人管教而误入歧途。从小王慢慢缓和的语气中,闫法官意识到她的心理有所动摇,双方有和好的可能。

    挂掉电话,闫法官随即又联系了被告小李,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希望其不要忘记双方当初自由恋爱并结合的初心,互相关爱、互相扶持、加强沟通。在闫法官的引导教育下,小李也认识到自己的问题,并表示在今后的生活中会痛改前非,互相理解和包容,希望闫法官能从中说和,让妻子撤回起诉。

    当天下午,闫法官将原被告双方邀请到法庭,面对面的与双方进行沟通调解。经过一个小时的温情劝说,小李主动拉起妻子的手,深切的说:“之前是我不对,脾气不好又太过自私,不能理解你为家庭付出的一切,以后我一定会好好对你,也感谢你为我生育一对可爱的儿女!”小王当即热泪盈眶,当场撤回了起诉,夫妻俩终于重归于好。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事审判工作关系着千家万户的幸福和谐。湍东中心法庭始终坚持贯彻柔性司法宗旨,不断完善家事调解,让法律的公正与柔情交相辉映,守护万家安宁,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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