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抢劫一辆面包车 刀刺脚跺电缆勒脖子

  发布时间:2011-02-25 08:45:45


为了抢劫他人的面包车,凶残的歹徒不但用匕首乱刺司机的肋部,而且用脚跺头,用坷垃砸头,唯恐不死,又用电缆线勒脖子。案发后潜逃十余年,最终落入法网。

密谋抢劫 预备犯罪

韩永喜、邓生强(已判决)整日游手好闲,好吃懒做,干活拈轻怕重,还白日做梦想发财。199921日晚,邓生强由于手头紧张,便找到臭味相投的韩永喜一起商量,说:“这几天没钱花了,咱们不如到唐河县城关,找机会抢一辆车卖掉,这样来钱快,你看怎么样?”二人一拍即合,便一起来到县城关,以回唐河县少拜寺镇为由租用被害人张某所驾驶的豫R-66XXX号松花江牌面包车。在回少拜寺镇途中,邓生强担心人手不够,抢车不顺利,便让司机把他们拉到少拜寺镇七台村刘庄组约上同伙刘发轩(已判决)一起坐上了张某的面包车。之前,邓生强再次提议将车主杀死,抢走车辆把车卖掉,二人表示赞同。

手段残忍 杀人抛尸

当张某驾车行驶至刘庄村东不远时,邓生强让张某停车,趁张某不备,手持匕首乱刺张某的肋部,张某被扎伤后,迅速下车用手捂着肋部伤口忍痛逃跑。韩永喜、刘发轩一看张某逃走便立即追上,将张某按倒在地,对准张某的头脚跺、坷垃砸。在张某完全丧失抵抗能力后将张某拖上车,由邓生强驾车慌忙向河南省社旗县方向逃窜。途中,唯恐张某不死,刘发轩又用电缆线紧紧勒住张某的脖子,韩永喜则用脚踩住张某的胸部。当二人确认张某完全死亡后,便将其尸体悄悄抛入社旗县县境内。

销赃卖车 潜逃他乡

当晚,三人驾乘面包车匆匆忙忙来到平顶山市,找到在六矿打工的杨家存(已判刑)住处,正在睡梦中的杨家存被叫醒后,打开房门,三人便慌慌张张钻进屋里。杨家存埋怨他们怎么这么晚来到这里,打扰了自己的清梦。三人便将杀死张某抢劫面包车一事详细告诉了杨,并请求杨家存找人把车卖掉。杨家存非常“仗义”,也不推辞,便领着三人找到了刘某,由于便宜刘某觉得有光可占,便将车开走。案发后,公安机关迅速破案,将邓生强、刘发轩、杨家存捉拿归案,面包车被追回退还给被害人亲属。韩永喜作案后潜逃,于201033在广东省东莞市后街镇白濠村双洋鞋材厂被公安干警抓获。经鉴定,被抢面包车价值29900元。

法庭受审 被判无期

在法庭审理期间经法院调解,被告人韩永喜亲属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就附带民事部分达成调解协议,由韩永喜亲属一次性支付给被害人家属人民币2万元,被害人家属撤回附带民事诉讼。

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韩永喜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手段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且系抢劫数额巨大并致人死亡,在共同犯罪中系主犯。考虑到韩永喜到案后能够认罪、悔罪,在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相对较小,且本案在审理期间韩永喜的亲属主动向被害人亲属予以一定经济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撤回附带民事诉讼,故对韩永喜可酌定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有关规定,遂于2011223作出被告人韩永喜犯抢劫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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