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乡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赡养纠纷案,执行法官帮助该案中70多岁的王老太确定了赡养责任并为其拿回赡养款。
今年73岁的王老太,老伴去世较早,独自一人生活,由于年事已高,行动不便,急需孩子们赡养,但其5个儿子却因分家产与王老太发生矛盾,谁也不愿赡养风烛残年的老母亲。针对王老太的赡养问题,其所在村的村干部也进行过多次调解,但均无功而返,老人无奈之下将5个儿子诉至法院,要求对其履行赡养义务。
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决王老太5个儿子每人每月支付赡养费300元,并轮流为王老太提供居住房屋。然而,王老太的5个儿子面对生效判决,均置若罔闻。无奈之下,王老太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对该案情进行详细了解,发现王老太一家内部矛盾较多,对赡养老人一事,兄弟几人都以自身身体和经济条件不佳为由,相互推脱。执行法官随即联系兄弟几人,告知几人“羊羔尚知跪乳,乌鸦亦求反哺,敬老养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王老太是你们共同的母亲,她养你们小,你们养她老,这不仅是报答她的养育之恩,也是法律规定的义务……”
经过执行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耐心劝说,兄弟几人深感惭愧和内疚,均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即表示愿意履行赡养义务。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王老太的5个儿子按月依次轮流将其母亲接回家中赡养,王老太因生病所产生的的费用由5人均摊。至此,该案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