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晨报》:为追要赔偿 寻衅滋事获刑

发布时间:2022-05-25 16:18:46


    日前,内乡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寻衅滋事案件,被告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2019年10月,王某的丈夫在李某承包的工地务工时,不慎从二楼跌落,经抢救无效不幸死亡。在相关部门调查处理期间,王某认为李某妻子的哥哥张某从中做梗,不让李某赔偿。自2019年11月至案发,王某多次伙同他人窜至张某家及其开办的木板厂,采取竹竿和塑料网堵路、在厨房及储藏室泼大粪等方式,恐吓张某及其家人。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采取不法手段恐吓他人,损毁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鉴于王某到案后主动坦白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悔罪,且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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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出处:5月23日《南都晨报》第C8版: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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