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乡县人民法院民二庭通过线上“云法庭”开庭审理,成功调解4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2021年,辽宁黑山某公司、辽宁台安某公司、内蒙古翁牛特某公司、内蒙古奈曼某公司因生产需要,分别向南阳某实业有限公司订购不同数量的不锈钢料槽,合同签订后,4家公司迟迟不支付货款,后被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王充飞了解到,4家被告公司未支付货款的原因是最后一批不锈钢料槽比约定时间发货迟了两天,从而给被告公司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
考虑到4家被告公司远在千里之外,在征得所有当事人同意后,王充飞借助“云上法庭”进行网上庭前调解,原告公司承担因延迟发货造成的少量经济损失,被告4家公司均同意次日支付原告方剩余货款。最终,双方当事人在网上“握手言和”,在线签署了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