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内乡县人民法院民二庭通过线上“云法庭”开庭审理,成功调解四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2021年,被告四家公司因生产需要,分别向原告南阳某实业有限公司订购不同数量的不锈钢料槽,双方议定价格后,于2020年不同时间先后签订了产品买卖合同。合同签订后,原告分批向四被告公司交付完货物,并为其开具了全额发票,但被告方迟迟不支付货款,原告多次催要无果,诉至法院。
为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减轻当事人诉累,办案法官将四案合并,借助“云上法庭”进行了庭前调解,最终双方各让一步,原告公司承担因延迟发货造成的少量经济损失,被告四公司均同意次日支付原告方剩余货款,四案双方当事人远隔千里,在网上“握手言和”,还在线签署了调解协议,纠纷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