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内乡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顺利执结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7名申请人当场拿到拖欠的经济补偿金,案件圆满执结,受到了申请人的一致称赞。
2020年,杨某等7人在该县某建材公司从事机电修理工作,直至2021年9月,7人同时接到公司“不用再来上班了”的通知。由于突然被无端辞退,杨某等人顿时没了主要经济来源,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杨某等人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该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涉案公司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并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最终在执行法官释法明理后,被执行人转变了态度,从拖延支付变愿意履行法律义务,随即将杨某等人的经济补偿金通过手机转账的形式一次性支付,案件当场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