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内乡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顺利执结了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有效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2020年5月,常某在驾驶汽车行驶中接打电话,因注意力分散,与骑自行车的张某相撞,造成张某受伤。经该县交警大队认定,常某负该事故全部责任,法院判决常某赔偿张某7万余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迅速出击,成功将被执行人常某拘传到法院。在执行法官告知常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严重后果后,常某仍抱有侥幸心理,称自己没钱,消极应对,以没有能力履行推托,执行法官当即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这下常某慌了神,当天下午,常某就将7万余元执行款全部偿还,案件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