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日报》:赔偿款项执结到位

发布时间:2021-09-08 15:59:53


“短短十来天你们就帮我把这几十万元执行到位,真是太感谢你们了!”9月6日,申请执行人张某在收到内乡县人民法院法官交给他的执行案款后激动地说。

2019年,某物流公司司机刘某与张某发生交通事故,经交警大队认定,刘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张某负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双方就赔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张某遂将刘某及物流公司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某物流公司和刘某支付张某的医疗费、误工费等合计20余万元。但被告在判决书生效后长达近一年时间未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张某无奈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执行立案后,被执行人在收到法律文书后,表示会履行义务,但过后仍然没有任何动静。

执行干警对该案进行研判,随即决定对某物流公司负责人及被执行人刘某采取拘传措施。被执行人得知要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权衡利弊后立即联系执行干警,主动将20余万元执行款转至法院指定账户。至此,该公司应执行标的全部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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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出处:9月8日《南阳日报》第A6版: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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