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抢包真可恶 法网难逃终获刑

  发布时间:2010-11-04 15:22:41


二人预谋共同抢包,作案后半年终被捉拿归案。11月2日,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以抢夺罪判处被告人张宇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0981120时许,被告人张宇伙同封生(另案处理)经预谋后,驾驶一辆黑色125型摩托车窜至内乡县大成路,将被害人李某挎在胳膊上的黄色女式挎包抢走,包内装有730元现金、银行卡及一部联想P620型手机等物品,2010318被河南省新野县公安局抓获。经内乡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抢夺的联想P620型手机价值480元。被告人张宇抢夺财物价值合计1210元。

内乡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然抢夺他人公私财产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抢夺罪。鉴于被告人在侦察和庭审过程中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可以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有关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f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