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在内乡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全部还款义务。
2020年,蔡某骑电动车与正常行驶的王某相撞,造成王某受伤、车辆有损的交通事故,后经该县交警部门认定,蔡某负该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双方就赔偿事宜未能协商一致,且蔡某系未成年人,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王某遂将蔡某及未尽到监护义务的蔡某父母一同诉至法院。
法院依法判决由蔡某父母承担对王某的各项赔偿共计7万余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蔡某父母对执行工作极不配合。面对被执行人的抗拒与规避行径,执行法官决定立即采取措施,经查控,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某银行有存款,当即向银行申请冻结。看到银行账户被法院冻结,蔡某父母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心里十分慌张,主动联系执行法官承认错误并表示会尽快履行法律义务。至此,这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得以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