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乡县人民法院干警倾力执行,用5天时间为申请公司执行到位500余万元货款。
张某的公司欠内乡某公司500余万元货款。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了解到双方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过去有合作的基础,决定既要确保案件执结,又要促使双方握手言和不影响双方经营和发展。
执行法官在与申请人沟通后,暂时不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并将张某传唤至法院劝说其尽快筹措资金履行义务。通过耐心的释法明理,张某当即表示积极履行还款义务,但希望分期分批偿还。执行法官又耐心细致地向张某分析利弊,在反复劝说下,张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在两天时间里将全部货款汇入申请人账户,至此案件全部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