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观众朋友大家好,欢迎收看本期的内乡法院《法官直播间》。生活中,我们经常看到一些情侣在分手时因为要求返还赠送财物而撕破脸皮,那么恋爱期间送给对方的贵重物品是赠与还是借用?这种案件法院会怎么审理呢?下面我们来看一个真实案例。
热恋时,为讨女友欢心,陈某在上海市某商场花费近一年的收入,购买了一只奢侈品牌的手包,并在微信中向女友周某“直播”购包全过程。
当天下午,陈某从上海市赶往女友周某居住地浙江省杭州市,并将手包交给周某。然而一个月后,因为琐事双方分手。为让对方归还手包,陈某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后驳回了陈某的诉讼请求。
法院为什么会这么判?法律对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今天我们邀请到了内乡法院的王法官,来听听他的专业解读。
你好王法官!
法官:主持人好,观众朋友们大家好。
从陈某微信“直播”其购包过程以及后续双方的聊天内容,未发现如陈某所说的双方间有借用手包的意图。
陈某与周某当时处于恋爱关系,恋爱关系中一方为了维护此段关系的存续,往往会通过赠送礼物等方式博取对方的好感,从而促进关系发展,结合陈某在微信聊天中使用的“希望能弥补”等词,周某主张陈某是为了维护恋爱关系赠与手包符合常理,故对陈某关于周某借用手包的主张不予采信。
所以法院驳回了陈某的诉讼请求。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主持人:也就是说,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在恋爱期间用礼品表达情义,将礼品交予对方属赠与行为。大多的礼品又属动产,交予对方时,该物品的权利转移已经完成,赠与人不能随意撤销自己作出的赠与行为。
法官:是的。另外,在恋爱过程中,具有亲密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发送“520”“1314”“999”等具有示爱等特殊含义数字的红包或转账,也会被认定为无偿赠与,而非借贷。
发送示爱等特殊含义数字的红包或转账后,双方通过借条等方式对该钱款作出约定的,因可以表明双方之间存在借贷合意,可以被认定为借贷。
一方通过语言或其他方式“强迫”对方发送具有示爱特殊含义数字的红包或转账,可能会被认定为附有解除条件的赠与。当不能达到给付钱款一方的目的,如缔结婚姻,解除条件成立,收款方需返还受赠的款项。
主持人:好的,谢谢您向我们普及了这方面的法律知识。观众朋友们,恋爱过程中,要保持对爱的感性追求,也要秉持理性分析,送礼需三思,在能力范围内赠与财物,别让爱情沾染杂质。
本期节目到这里就结束了,欢迎关注内乡法院《法官直播间》,教您法律常识,预防生活风险!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