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直播间》第十五期

“熊孩子”打赏主播 巨款能退回吗?

发布时间:2021-07-09 17:08:44


主持人:观众朋友大家好,欢迎收看本期的内乡法院《法官直播间》随着智能手机和便捷支付方式的普及,直播打赏对于未成年人来说几乎不存在门槛由此引发的问题也越来越多,有些未成年人用父母积蓄打赏主播引发的纠纷屡见报端。那么,“熊孩子”偷偷打赏给主播的巨款能退回吗?下面我们来看一个真实案例。

16岁的王某初中辍学后,在家无所事事沉迷网络,一年内偷偷使用父母用于生意资金流转的银行卡,多次向某科技公司账户转账用于打赏直播平台主播,打赏金额高达近100万元。王某父母得知后,希望某科技公司能退还全部打赏金额,遭到该公司拒绝,双方对簿公堂。该案经法院审理后,判令被告某科技公司返还全部款项。

法院为什么会这么判?法律对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今天我们邀请到了内乡法院的法官,来听听他的专业解读。

你好王法官!

法官:主持人好,观众朋友们大家好。

本案件中,王先生16岁的儿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巨额打赏行为事后未得到其法定代理人即先生的同意、追认,也并非是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因此该打赏行为无效。所以家长可以要求返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中明确规定,关于合同案件的审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民法典》19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主持人:也就是说,根据民法典规定,法律不让未成年人为超出自己年龄和智力的民事行为“买单”,打赏出去的大额金钱是有可能被追回来的。

法官:是的。虽然法律规定这种未成年人的行为无效,但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还是要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监管,不要让孩子患上手机依赖症和沉溺游戏,提高他们的自制能力和分辨能力,避免影响正常的学习生活,给父母带来意想不到的风险。


主持人:好的,谢谢您的建议。希望本期节目对家中有孩子的您有所帮助!

本期节目到这里就结束了,欢迎关注内乡法院《法官直播间》,教您法律常识,预防生活风险!再会。


责任编辑: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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