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观众朋友大家好,欢迎收看本期的内乡法院《法官直播间》。随着智能手机和便捷支付方式的普及,直播打赏对于未成年人来说几乎不存在门槛,由此引发的问题也越来越多,有些未成年人用父母积蓄打赏主播引发的纠纷屡见报端。那么,“熊孩子”偷偷打赏给主播的巨款能退回吗?下面我们来看一个真实案例。
16岁的王某初中辍学后,在家无所事事沉迷网络,一年内偷偷使用父母用于生意资金流转的银行卡,多次向某科技公司账户转账用于打赏直播平台主播,打赏金额高达近100万元。王某父母得知后,希望某科技公司能退还全部打赏金额,遭到该公司拒绝,双方对簿公堂。该案经法院审理后,判令被告某科技公司返还全部款项。
法院为什么会这么判?法律对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今天我们邀请到了内乡法院的王法官,来听听他的专业解读。
你好王法官!
法官:主持人好,观众朋友们大家好。
本案件中,王先生16岁的儿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巨额打赏行为事后未得到其法定代理人即王先生的同意、追认,也并非是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因此该打赏行为无效。所以家长可以要求返还。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中明确规定,关于合同案件的审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民法典》第19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主持人:也就是说,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法律不让未成年人为超出自己年龄和智力的民事行为“买单”,打赏出去的大额金钱是有可能被追回来的。
法官:是的。虽然法律规定这种未成年人的行为无效,但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还是要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监管,不要让孩子患上手机依赖症和沉溺游戏,提高他们的自制能力和分辨能力,避免影响正常的学习生活,给父母带来意想不到的风险。
主持人:好的,谢谢您的建议。希望本期节目对家中有孩子的您有所帮助!
本期节目到这里就结束了,欢迎关注内乡法院《法官直播间》,教您法律常识,预防生活风险!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