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观众朋友大家好,欢迎收看本期的内乡法院《法官直播间》。房子可能是现在大家议论最多的话题了,我们攒钱的速度永远赶不上房价上涨的节奏。当你终于下定决心,拿出全部的积蓄,买下一套房后,却发现房东“一个闺女许两家”,这真的会让人欲哭无泪,瞬间崩溃。那么,如果我们一旦遇到“一房两卖”的情况,该怎么办呢?下面一起来看一个真实的案例。
钱某向李某买房,签订合同并付款后,未办理过户手续。后王某发现,钱某此后又将该房屋卖给了候某,并且已经办理了过户手续。钱某遂将李某和候某告上了法庭。案件经法院审理后判决:该房屋归候某所有,房东李某退还钱某购房款并赔偿钱某相应的损失。
法院为什么这么判?法律对一房两卖的情形是怎么规定的呢?今天我们邀请到了内乡法院的王法官,来听听他的专业解读。你好王法官!
法官:主持人好,观众朋友们大家好。本案中,虽然钱某先与房东李某签订购房合同并付清房款,但没有进行房屋过户登记;而候某在付清房款的同时,还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所以候某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对该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钱某和李某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是合法有效的。但是双方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房屋的所有权没有发生转移。李某违反合同约定,应当退还钱某已付房款,并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钱某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和可预见的收益。
《民法典》第209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主持人:也就是说,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房屋作为不动产物权的变更、转让必须经过依法登记才能发生法律效力。李某一房两卖,虽然钱某先签了合同交了钱,但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没有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侯某签合同交款虽然在后,但是办理了过户登记,依法取得了房屋所有权。
法官:是这样的。不动产物权的取得,不是依据谁先签订了买卖合同,而是谁先进行了依法登记。
主持人:听了您的专业分析,我是豁然开朗啊!那么我们在购房时怎样才能预防风险,避免出现一房两卖的情况呢?
法官:在购房前,大家应当先去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该房产的权属登记、设置权利等信息,以确定该房产是否已经出售过户登记,或者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情况。付款后一定要第一时间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主持人:好的,谢谢您的建议。观众朋友们,买房是我们许多人一生中非常重要的投资,如果您也有这样的需求,那么在这里要提醒您,买房时一定要及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本节目到这里就结束了,欢迎关注内乡法院《法官直播间》,教您法律常识,预防法律风险!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