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创“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开展以来,内乡县法院在澄清积案、扎实推进、落实责任、和谐执行的同时,把打击拒执犯罪作为清理重点积案的突出口,扎实推进“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创建活动。截止目前,以拒执罪移送公安机关侦察的5件,其中刑事拘留4件,批准逮捕2件,判处刑罚2人,促进和带动执结难缠案、骨头案26件,积案执结率达82.6%,收到良好效果。
一是选准打击对象。挑选有代表性、影响大的拒执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主要是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经多次拘留后仍然拒不执行的案件。如被告人扬成章因交通事故导致被害人杨爱死亡,法院判决被告人赔偿受害人家属损失31160元。被告人有能力执行但经法院多次执行且司法拘留两次仍置之不理, 被法院以拒执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二是启动联动机制。协调公安机关对隐匿行踪、逃避执行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发布通缉令或采取上网追逃等措施追捕犯罪嫌疑人;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此类案件,快捕快诉。如被告人刘海中因交通事故被判决需赔偿原告杨改华各项损失24794.45元,判决生效后, 刘海中采取外出打工的形式逃避执行, 公安机关采取网上追讨的方式将其抓获。在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后,其家属赔偿了受害人全部损失, 被告人刘海中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三是注重收集犯罪证据。围绕拒执犯罪的构成要件,收集相关证据材料。执行人员在执行过程中多方寻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收集、保留相关证据,既使处罚措施有相应的材料予以佐证,也能保证妨害执行犯罪的案件的刑事程序能够顺利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