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晨报》:银行账户被冻结 主动缴纳执行款

发布时间:2021-01-26 11:27:48


    向他人借款6万元不偿还,被法院冻结账户后,资金无法周转。1月20日,被执行人王某主动来到内乡县人民法院,将执行款如数缴纳。

    2019年5月,王某向李某借款6万元,双方约定了还款时间和利息。借款到期后,王某以各种理由推脱不予还款,李某多次催要无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判令王某限期内偿还欠款6万元。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向王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同时多次传唤王某,督促其主动履行法律义务,但王某仍然无动于衷。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王某名下的财产进行了查询,并依法冻结了王某的银行账户。

    1月20日,王某迫于银行账户被冻结、资金无法周转的压力,主动联系了执行法官,将全部执行款如数缴纳至法院。

责任编辑:w    

文章出处:1月22日《南都晨报》第C7版: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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