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乡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赶赴该县马山口镇,对住在酒店的一名被执行人进行拘传,迫于强大的执行压力,被执行人李某当场履行了3万余元的执行义务。
2020年1月,经法院审理判决,李某需限期内偿还王某借款3万余元。但判决生效后,李某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履行义务,并外出打工企图躲避执行,王某不得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因李某无银行存款,名下也无房产土地登记信息,该案未能执行。
2021年1月10日晚上,执行干警得知李某正在内乡县马山口镇一酒店休息,执行立即赶往马山口镇,将正在酒店休息的李某拘传至法院。后经过执行干警2个多小时的释法析理,李某当场联系家人,履行了还款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