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没想到,这7400元还能要回来,真是太感谢你们了!”日前,在内乡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里,申请人王某拿着领到的执行款,握着执行法官的手连声道谢。
2016年,王某为李某新开的店铺安装整套橱柜,完工后李某迟迟没有付款。王某多次催要无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后判决李某在规定期限内支付王某橱柜安装款7400元,但判决生效后,李某仍拒不支付。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李某因生意亏损,负债累累,名下没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一度陷入僵局。执行法官多次向李某释法析理,明确其权利与义务,并警告他有被列入失信名单的风险,对以后的经营不利。经过执行法官的多次耐心劝说,李某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8月6日,李某将打工赚来的7400元交到法院,案件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