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过内乡县法院执行法官电话不断沟通,一被执行人将拖欠的5000余元执行款,通过法官转给了申请执行人。至此,一起可能因疫情防控拖延执行兑现的案件顺利执结。
2019年,李某驾车与刘某相撞,经该县交警大队认定李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刘某负次要责任。法院审理后,判决李某在规定期限内赔偿刘某各项损失共计7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李某在支付一部分赔偿款后,拒绝支付剩余的5000余元,刘某多次讨要未果,遂申请法院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考虑到目前是疫情防控阶段,执行法官转变思路,电话联系被执行人,耐心释法析理,向其说明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严重后果,并告知其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将受到的惩罚和限制。经过与被执行人入情入理的沟通交流,李某终于将赔偿款支付。
来源:《南阳晚报》http://epaper.01ny.cn/http_wb/html/2020-03/17/content_71283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