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晨报》:撞伤他人拒绝赔偿 法官劝导结案

  发布时间:2020-03-06 10:45:08


    “真没想到法院执行效率这么高,元旦前我就拿到钱了,吕法官,真是太感谢你了!”日前,内乡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内,申请执行人刘某握着法官的手连连感谢。

    2017年,王某驾驶小型轿车转弯时,与直行的刘某驾驶的三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刘某受伤。经事故现场勘察后认定,王某负全责。事后双方因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刘某遂将王某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王某赔偿刘某各项损失共计2万余元。判决生效后,王某拒绝赔偿,刘某申请法院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王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多次联系被执行人王某,阐明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严重后果。经执行法官耐心劝导,王某一次性支付全部赔偿款,案件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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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出处:http://epaper.01ny.cn/http_cb/html/2020-01/06/content_70579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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