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全市法院向社会公开承诺的十件实事

发布时间:2013-05-25 14:23:59


 

实事一:建立“法官联系基层、联系群众”工作制度,扎实开展“法官回访万名当事人”活动,认真倾听群众诉求,切实解决当事人的困难和问题。

实事二:推广巡回审判合议庭制度,把法庭开到村镇、社区、企业、学校、医院,深入基层,就地开庭、听证、合议、调解,减轻当事人诉累。

实事三:进一步推广、完善、规范人民法庭工作,加强立案预登记和委托调解工作,积极参与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

实事四:加强“便民服务窗口”建设,完善立案、信访大厅的硬件设施和工作制度,设置诉讼引导员,方便群众诉讼。

实事五: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组织、邀请人民群众参观法院,让群众了解司法。

实事六:庭审活动依法对公众全面开放,公民凭有效身份证件可以旁听所有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向人大、政协报送排期开庭日程表,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随机择案旁听;对重大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审判或监督执行。

实事七:市中级法院在年底前实现对依法公开审理、群众广泛关注、宣传教育意义重大案件的庭审网络视频直播。

实事八:严格落实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法规定,对符合直接送达条件的,直接送达裁判文书;无论公开或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判。

实事九:严格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的范围、标准收取诉讼费用,严禁收取执行过程中的实际支出费用,减轻当事人的诉讼负担。

实事十:加大对生活特别困难案件当事人的救助力度,对无力承担开庭、听证期间食宿费用的当事人,提必要的食宿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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