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法官,今天中午我才发现我的银行账户被冻结了,现在我立即履行还款义务,能不能解封我的账户?”5月4日,内乡县法院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被执行人贺某因拒不履行生效调解书,被该院依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高消费,迫于压力,贺某主动请求偿还借款。
2016年7月,贺某因生意周转需要从陈某处借款3万元,并签订借款合同,此后贺某并未按合同约定偿还借款本息。2018年3月,陈某多次催要无果后,诉至该院。在法官调解下,双方达成还款协议:贺某15日内偿还陈某借款本息共计3.2万元。协议到期后,贺某拒绝履行还款义务,陈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贺某表示自己无力履行,态度也比较强硬。后经财产查询,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人贺某名下银行账户有存款,具备全部履行能力,故在申请执行人陈某的申请下,法院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贺某的个人银行账户,并将贺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最终,被执行人贺某如约向法院账户转入执行款3.2万元。至此,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