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乡法院四项措施完善执行工作机制

  发布时间:2010-05-13 08:56:44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充分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全力抓好执行工作。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采取四项措施,以保证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

建立指挥中心。建立以主管执行的副院长为主任,执行局局长、法警局局长为副主任,执行法官、法警为成员的执行指挥中心,随时处理执行工作中遇到的突发事件,保证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

立审兼顾执行。树立“立、审、执”一体化意识,强化审判阶段法官的工作责任和配合意识,在立案、审判阶段就充分考虑执行问题,积极为执行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成立信访小组。成立以主管信访的副院长为组长,立案庭庭长为副组长,立案法官、及各庭室专职信访接待员为组员的执行信小组。明确立案庭信访室为执行信访日常接待场所,并明确具体的信访接待人员。针对执行信访案件逐案登记,建立台帐,区分不同情况分类处理,做到有信访必有结果。

强化舆论导向。院宣传部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等媒体的优势,充分利用河南电视台的《走进法庭》栏目等宣传媒介,适时开展好法规政策宣传,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促使被执行人慑于法律的威严,自觉履行自己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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