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多渠道交纳案件受理费。安装刷卡POS机,实现立案大厅与银行柜台互联互通方便当事人多渠道交纳案件受理费,提升法院诉讼中心的服务水平。
二、推行网上立案。根据信息化建设要求,建立“网上立案”平台,简化立案程序,方便当事人尤其是外地当事人立案,提高立案工作效率。
三、实行全程导诉服务。为当事人在案件立案、举证、执行申请、诉讼费用交纳标准及其他法律事务等方面提供解答、咨询和帮助。
四、积极推行诉前鉴定工作。诉前鉴定工作有利于当事人明确诉讼请求、缩短案件诉讼周期、节约司法资源等优势。今后继续在涉及交通事故、保险合同等类型案件中加大诉前司法鉴定工作的力度。
五、严惩侵害群众利益的贪腐犯罪,对环境污染、食品药品安全等涉及民生案件快审、快结、快执,及时保障人民群众合法利益。
六、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两抢一盗”、涉恐涉暴专项活动,着力提升公共安全感,维护内乡政治经济社会稳定,助推法治内乡建设。
七、推进“送法进校园”、“开学第一堂法制课”常态化,邀请在校学生走进法院、旁听庭审,增强青少年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
八、落实人民陪审员“随机抽取”规定,扩大人民陪审员参审范围,主动接受监督,增进司法民主。
九、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提升民事案件办理效率,减轻当事人诉累,及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十、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简化诉讼程序,加快办案节奏,确保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保护。并加大调解力度,妥善解决当事人的纠纷。
十一、继续推行道交一体化平台利用率,为快速解决交通事故案件创造有力条件。
十二、召开全县金融机构法律知识培训会,指导各金融机构在签订金融借款合同时加入送达地址确认条款,便于维权,也有利于人民法院提高审判质效,更好地维护债权人利益。
十三、召开全县保险机构法律知识培训会。以保险案件(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为例,结合审判实践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讲评分析,确保保险业正常发展,确保投保群众正确投保,减少纠纷。
十四、进企业宣讲法律,帮助企业负责人科学经营,懂法、用法,避免经营风险。对于濒临破产的企业,在了解事实的基础上,综合企业的经营状况、发展前途等因素,从对社会、对企业有利的角度考虑,帮助其作出正确决策。
十五、利用电子送达,微信交流等方式,不让当事人多跑腿,切实减少当事人诉累。
十六、对涉案当事人老、弱、病、残提供给有针对性的法律服务,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律的温暖。
十七、做好巡回审判,选择典型案件到案发地开庭,做好“谁执法谁普法”工作。
十八、实行基本行政诉讼知识告知和行政诉讼风险提示制度,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行政诉讼权利,对在行政诉讼中交纳诉讼费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实行减免缓制度。
十九、实行执行风险告知制。告知每一位执行案件当事人执行中的风险、权力、义务和程序,告知其相应法律后果;实行执行公开制。执行中对非审判机密的执行活动均应对当事人公布,实现“阳光执行”,确保执行公开、公平、公正。
二十、确保司法廉洁。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严禁私自会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严禁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履行职责,严禁办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