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内乡:为朋友担保借贷变“老赖” 被拘留后忙还款

  发布时间:2018-10-26 11:51:17


    10月25日,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内,一起民间借贷案件中担保人马某的家人将10万元现金交到执行法官手中,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了和解协议。

    2015年8月20日,王某因资金周转不开通过中间人介绍向吴某借款20万元,同时约定了借款利息。因马某与王某是多年好友,在王某的再三请求下,马某碍于情面为王某提供了担保,并在借款合同中签名,担保条款中写明马某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直至该笔借款本息还完为止。此后,王某按月支付吴某利息,到2016年10月共支付利息84000元。2016年11月份以后,经过吴某多次催要,王某不再按期支付利息,也不归还借款。吴某遂诉诸法院,要求王某和马某承担偿还责任。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王某偿还吴某本金及利息,马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判决生效后,吴某多次找到王某和马某要求履行义务,王某次次以暂时没钱为由推脱,马某也总以应该先由王某承担责任为由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多次催要未果,吴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接到执行案件后,执行法官依法向王某和马某下发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等法律文书,两人对此无动于衷。执行法官也多次上门阐明法律,要求二人履行义务,二人均表示再缓个几天就还钱。后狡猾的王某外出规避执行,执行法院依法将马某带回法院。到了法院,马某态度依然蛮横,声称自己也是受害者,拒不履行担保义务。执行法官对马某进行了耐心劝诫,告诉他担保有风险,作为一个成年人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既然签了字就得承担法律责任,但马某哪里听得进去,在劝说无效的情况下,执行法官依法决定对马某司法拘留15日。

    所谓不见棺材不落泪,在被拘留的第二日,马某的父亲就带着10万元现金找到执行法官要求履行还款义务,于是便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由马某先行支付吴某10万元,剩余欠款在11月10日前全部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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