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乡县法院七项措施保障审务公开

  发布时间:2010-04-02 08:28:19


为进一步落实公开审判制度、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方便群众诉讼,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让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内乡法院制订了七项措施以保障审务公开。

一、立案公开。在立案环节中,立案大厅设置诉讼指南和诉讼费收取标准公示栏,方便了当事人的诉讼;

二、庭审公开。在庭审环节中,利用电子屏,滚动播放开庭公告,确保了当事人按时参加庭审程序。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确保庭审过程更加透明、公开、高效进行;

三、群众旁听。凡按法律规定公开审理的案件,允许人民群众持有效身份证随时到法庭旁听,不得做任何限制。

四、公开宣判。在裁判环节中,坚持公开宣判。裁判文书中对认证案件举证、质证和认证的过程,认定的事实,判决理由,及行使诉讼权利和履行诉讼义务要求阐述详细,从而增强裁判文书说理性,达到“辩法析理、胜败皆明”的效果;

五、判后答疑。继续推行“判后答疑”制度,针对原、被告双方的疑问,法官逐个予以解答。能让人胜得堂堂正正,败得明明白白。

六、执行公开。在执行环节中,设置执行程序公示牌,方便当事人执行申请。同时加强执行公开,对执行立案、被执行人财产状况、采取的执行措施、作出的裁定、决定进行公开。

七、强化监督。严格贯彻执行《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十条禁令”》的规定,制作宣传栏,公布举报电话,并通过报纸、网络和电视向社会公开,强化社会监督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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