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日报》:喜领救济款

  发布时间:2018-07-02 10:03:38


    近日,80岁高龄的苏某从内乡县法院执行局领到 1.7万元司法救 济款,接过执行专项救助金时,苏某 感激之情溢于言表,不停念叨着:“感谢党、政府和法院对我们一家人 的关怀,给我们送来了救命钱!”

    2013年9月6日,苏某的丈夫孙某在路边干活时,被骑电动车路过的张某撞倒,导致左股骨颈基底部骨折。经交警部门认定,张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在治疗过程中,张某只预交了2000元的住院费,之后再也没有拿出一分钱。为此,孙某将张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共计2.3万元。判决生效后, 张某赔偿5000元,再也不履行义务。执行法官经调查发现,张某已和妻子办理了离婚手续,至今下落不明。孙某老两口与儿子共同生活,只靠种地维持生计,为治疗伤病又欠下了外债,家庭生活陷入困境。官司打赢了,却不能执行到位。为保障其合法权益,执行法官向院领导汇报后,院领导经研究,在县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决定给予孙某一定数额的司法救助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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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w    

文章出处:6月26日《南阳日报》第A8版:干警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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