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制报》:为打鸟网购气枪 男子获刑

  发布时间:2018-06-04 09:24:08


    “早知道买气枪也会被判刑,我肯定不会买,以后我会加强法律学习,增强法治意识。”5月23日,内乡县法院刑事审判法庭的法官来到该县赵店镇岗堤村,公开巡回审理了一起非法买卖枪支案,被告人陈某在庭审的最后陈述时悔恨地说。
    2017年,被告人陈某通过在网上搜索买卖枪支的信息,并使用微信、QQ聊天工具与枪支出卖人取得联系,先后以3500元、2700元的价格购买两支气枪。出卖人通过物流将枪支的全部配件寄给陈某,并将枪支组装视频发给陈某指导其组装气枪。陈某还从出卖人处购买了制作铅弹的模具,并通过网络购买铅丝,自制铅弹,用于打鸟。
    因初学使用枪支,陈某并没有打到鸟。2017年12月16日,内乡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对陈某的住所及其车辆进行搜查,现场扣押其气枪两支、铅弹140发。后经南阳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这两支疑似枪支均为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非法购买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非军用枪支两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买卖枪支罪。鉴于陈某到案后能够如实坦白自己的犯罪事实,当庭认罪,且是初犯、偶犯、主观恶性较小,可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以非法买卖枪支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看过这次庭审后真是长知识了,希望法院能多来给我们上几堂这种生动的‘法制课’。”旁听庭审的村民如是说。


http://newpaper.dahe.cn/jrab/html/2018-05/31/content_25047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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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出处:5月31日《河南法制报》第10版:平安南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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