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执罪典型案例(四) 张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作者:内乡法院执行局 发布时间:2018-05-16 10:38:46
被执行人张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016年5月30日因诈骗犯罪被内乡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与原判刑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3000元。
(一)基本案情:
2016年3月18日,内乡县人民法院对原告靳某诉被告张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作出判决,判令被告张某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偿还原告靳某借款3万元及利息。2016年4月12日,靳某向内乡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执行后,接到报告财产令后不如实申报财产,经罚款后仍不执行,经多次催要被执行人一拖再拖,之后失去联系,隐匿行踪,情节严重,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于2017年2月20日被内乡县人民法院决定逮捕,上网追逃,2017年6月12日被内乡县公安局执行逮捕。被执行人张某逃避法律责任,有能力支付拒不履行。另查明,被执行人张某2016年5月30日因诈骗犯罪被内乡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缓刑考验期内重新犯罪,依法撤销缓刑,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3000元。
(二)典型意义:
被执行人因诈骗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考验期内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3000元。一方面惩罚了拒执犯罪行为,一方面树立司法权威,对打击“老赖”是强有力的震慑,对执行案件的执结也会有巨大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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