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上午,被执行人曹某主动到内乡县人民法院,表示愿意履行还款义务,并请求法官将其拉出“黑名单”。
周某与曹某因健康权纠纷一案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审理后判令曹某赔偿周某各项损失共计16万余元。曹某不服判决,上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审理后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但曹某依然拒绝履行赔偿义务,原告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多次联系曹某,曹某均以自己在外做生意、不在家等理由规避执行。执行法官对曹某的财产状况开展调查时,发现曹某名下有一辆轿车,并且经营有生意,遂依法将曹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并电话告知。此时,曹某才意识到不还款的严重性,当天就把16万余元赔偿款送到了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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